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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一女子带着6个月大孩子在南渡江溺水身亡,家属懊悔痛哭,你怎么看
家属懊悔痛哭,什么意思。做了什么事情要懊悔。什么事情让虎毒不食子的母亲亲手杀死自己和孩子,只有两个可能,一个是抑郁症,一个是嫁到了一个非人的家庭,不想让孩子在这样的家庭受罪。
生命无常,命不惜你,你也得惜命,何况还带走个六个月大的孩子。
事发海口灵山南渡江
一名环卫工经过南渡江大桥时,发现江面上浮着个人,便找附近村民帮忙打捞。靠近才发现,是一大一小两具尸体。大人是附近村一30岁左右女性,另一个是她六个月大的孩子。两人被救上时均已溺亡。村民说曾听见他们家争吵,可能是女子想不开抱着孩子跳江了。其家人赶到现场后,哭的痛不欲生。
笔者观点:
女子跳江原因未知,但作为一个母亲,怎么能忍心亲手结束才六个月大孩子的生命呢!难道是自己的绝望,又对孩子的不舍?生下来还没看够,便又匆匆“抱走”了。
孩子虽然是妈妈生的,但当他出生的那一刻,便拥有自己的权利,任何人无权剥夺他的生命。哪怕是做妈妈的,也不能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可以对孩子的一切做出裁决。
忽然想到一个问题,人,都不怕生,即便生存的多么艰难;人,又都惧怕死,却往往死的那么轻而易举。也许,轻生过后,也想后悔,只可惜没机会了。
你带着自己生的解脱了,却给生你的那个人留下了痛苦。
多给自己一次爱自己的机会,同时,也是多给身边的亲人爱你的机会。
人不能活的太自私,你的生命不止是你自己的,也是属于身边爱你的每一个人的。
逝者已去,只能愿一路走好!
我们活着的每一个人,要珍惜自己的生命,为了那一个个爱我们的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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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一个女人选择抱着6个月大的孩子一起赴死时,她面临的绝望是我们难以想象的。除了感到遗憾和惋惜真的不忍心再谴责死者什么。
倒是这些家属的懊悔痛哭包含了太多的东西,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,生命的脆弱往往来不及让人后悔。
事情已经发生了,死者是在什么情况下才万念俱灰抱着6个月大的无辜孩子走上绝路的我们目前还不得而知。无论死者是因为严重的产后抑郁还是因为家庭纠纷选择了死亡,死者的丈夫在这件事情上都负有很大的责任。
一个女人把人生交给了你,为你生儿育女,却得不到应有的照顾和疼惜,自然会产生问题。如果女子是典型的产后抑郁症患者,那么外界的精神刺激对她的影响是巨大的。只是轻微抑郁绝不会选择抱着孩子自杀,如果是重度抑郁症的话,做丈夫的难道就没有发现任何异常?还是根本就不关心自己的妻子?如果仅仅是因为家庭纠纷发展到如此地步,我们外人实在难以想象这是什么样的纠纷,死者在生前又遭受了什么?
女子本弱为母则刚,是什么事情让她选择放弃自己生命的同时还要带走无辜的孩子呢?无非是对丈夫的不满转变成了极度的憎恨。毕竟她怀中的孩子是丈夫和自己的骨肉,极端情绪之下,她是怀着恨意报复性的赴死还是不忍心让孩子没了妈妈而受苦,我们也无从知晓。只是那6个月的孩子是无辜的,他可曾做错了什么?他又知道什么啊!只可惜他幼小的生命之花还未真正绽开,就这样意外凋零了。
悲剧已经发生,希望带给更多人警醒。“百年修得同船渡,千年修得共枕眠”,一世夫妻需要珍惜彼此。一个家庭中,做男人的应该承担更多责任,应该懂得呵护身边这个为你付出一切的女人。
人生只有一次,且行且珍惜!
这个问题我来答,6个月大的孩子,还没来得及认识这个世界,结果又跟着母亲一起离开了,留给家人们无尽的悲痛,真是想一想都让人觉得难以接受,空留下一声叹息!
这起事件发生在5月11号上午,当时是上午9点钟,在海口市灵山镇附近的南渡江大桥上,一名环卫工发现了江面上漂浮的尸体,于是赶紧报警,并组织了周围的村民过来打捞。当时我正好从机场返回,经过现场时就看到了这一幕,据现场的村民介绍,他们当时救上来的一共是母子俩,大人三十岁左右,小孩才六个月,就是附近灵山镇一个村里的村民。遗憾的是,被救上来时,母子俩都已经没了生命迹象。虽然不敢确定这母子俩的死因,但是现场听其他村民说,事发前有人就听到他们家发生过争吵,而且尸体打捞上来也没有什么明显外伤,所以很可能是这母亲赌气带着孩子选择了跳江轻生。虽然我不敢完全肯定这样的猜测,但还是觉得有一定道理。
首先,这小孩才6个月大,正常情况下,家人不会带着他跑到江边来玩,不至于说滑落到江中溺水死亡;其次,如果是遭遇歹人的话,孩子的母亲势必会拼劲全力去守护自己的孩子,不可能没有伤痕就被制服致死。
如果事情真相确实是跳江轻生的话,真的是让人心疼那个孩子。我现在都不敢去想象,一位母亲抱着自己的孩子站在江边万念俱灰终身一跃的场景,太揪心!虽说孩子的生命是母亲给的,但是,出生之后他就已经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,作为母亲已经无权去剥夺他的生命,只可惜,糊涂的母亲做了糊涂事,我们也不愿再去责难什么,逝者已矣,愿生者坚强!
99随便语:这是一起不该有的悲剧,产后抑郁症作祟的可能性很大,溺水女子的丈夫应当受到良心的谴责。
话说,海南的男人算不得多优秀。
在我们的印象里,海南男人常常给人一种“很懒”的感觉,脚上穿一双拖鞋,喜欢拉帮结派,摇晃在大街上,十个里面有九个很好面子,说的是没钱卖血也要买车,手机没话费也要带在身边。
海南男人喜欢吹牛逼,有大男子主义。
海南男人性格淳朴,但天生与“陆哥”情绪对立,动不动就和陆哥们产生矛盾。
但海南男人是有优点的!
他们天生对爱情很专一,也知道疼老婆,更不会打老婆,所以海南的离婚率,几乎全国最低!
说了上面这段,目的是要分析,事件当中丈夫所要承担的责任。
地点:海南海口市,灵山镇
时间:5月11日
事件:妻子与丈夫争吵后,抱着不足6个月大儿子溺水身亡
(1)5月11日上午9时30分,一位环卫工在灵山镇前往海口的南渡江第一大桥上,发现江面上浮着一个人。
经过附近居民长达一个小时的努力,一名女子一名婴儿被打捞上岸,不幸已死亡。
(2)居民辨认,女子今年30岁左右,婴儿五个多月,是一对母子,就住在灵山镇机械厂附近。
(3)据介绍,女子怀疑有产后抑郁,情绪不稳定,事发前,有居民听到女子与丈夫发生争执,当天凌晨4时许,女子独自抱着儿子出门。
(4)女子丈夫称,女子出门时自己在睡觉,醒来后发现妻子和孩子不在家,已经联系家长亲属,扩大搜索范围,没想到出了这种事。
当丈夫和公公等人赶到现场,都很悲痛,泣不成声。
(5)经法医现场初步鉴定,两名死者身上无外伤,目前案件正在继续调查。
99随便观点:
第一,产后抑郁症到底危害有多大?
女性在生产后,出现产褥期精神综合症的几率很高,据统计发病率在15~30%,通常可在3~6个月后自动康复,但严重的也能持续1~2年。
患有产后抑郁症的女性,最突出特点是情绪低落,常表现为“郁郁寡欢”“孤独”“空虚”“与他人好像隔了一堵墙”。
常常觉得生活没有意义,自暴自弃,有自罪感,严重的有自杀意念或伤害婴儿的行为。
第二,灵山镇溺水母子的死因是什么呢?
从目前情况分析,女子应当是主动抱着孩子跳下了大桥。
这座大桥河面宽阔,桥上防护设施完善,一名抱着孩子的母亲,在没有受到严重人身伤害威胁的情况下,失足落水的可能性几乎没有。
事发时间为上午,假如有人强行将女子推入河中,也会留下明显作案线索。
由以上可知,事发地形特点,以及女子患有产后抑郁症,曾与丈夫争吵等情况,基本可以肯定,女子自行投河是唯一可能。
第三,女子丈夫是最应当受良心谴责的人!
前文描述了海南男人的特点,海南男人虽然懂得疼老婆,从不打老婆,但也是有明显的大男子主义的,假如新闻描述准确,这位丈夫对自己妻子的关心,明显不够。
妻子刚刚生孩子不足半年,患有抑郁症,当丈夫的怎么能和妻子争吵呢?
争吵也就罢了,吵完了不顾妻子伤心,自己安安稳稳睡觉去!
我们可以猜测,患有抑郁症的妻子,一定是伤心透顶,原本情绪就容易产生波动,在对丈夫失望之下,就做出了傻事,抱着孩子离开家,一个人走上了南渡江大桥。
而那个时候,她的丈夫还在家里呼呼大睡!
女子丈夫非常不合格!
第四,无论当地风俗如何,丈夫对于生产后的妻子,都必须尽力爱护。
一个女人生下孩子,虽然也是为她自己生养,但更是为了她的丈夫生养,女人生孩子已经吃尽了辛苦,还需要承担极大的风险。
当女人生完孩子,再患上产后抑郁症,该是多么可怜?
这个时候的女人,假如得不到自己丈夫的呵护,真是倒霉到透顶了!
换句话说,当丈夫的男人,在这种时候,你不想方设法对自己妻子好,让妻子的心情放松,尽可能避免受到抑郁症的干扰,你还想什么时候“疼老婆”呢?
善待生产后的妻子,是每个丈夫的责任!
所以说,灵山县这位母亲抱着儿子投河,是犯了天大的错误,这样的行为不仅害了自己更害了孩子,然而,我们在指责她的时候,必须明白,这个可怜的女人是个患病的人。
与这位母亲相比,她的丈夫才是真正失职的那一个。
结束语:面对一场家庭悲剧,我们虽然看到丈夫伤心欲绝,但恰恰是这个丈夫的不负责任,才是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。
这件事提醒我们每一个男人,善待自己的妻子,是你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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